1.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生人数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与毕业生沟通拟定毕业论文选题。按照专业,指导教师提交的选题数量分别为10个(指导8人)、6个(指导5人)、4个(指导3人)、3个(指导2人)。题目应保证每人一题。3年内题目不重复。 11月2日(第10周的周三)前,指导教师将规定数量的选题提交给本专业带头人。学院对题目进行论证、评审。11月11日(第11周)前,学院将选题(一审稿)提交给学校。 2.11月14日-25日(第12-13周)学校组织教学委员会审查、反馈,学院修改并提交选题(二审稿)。 3.11月28日-12月9日(第14-15周)校外专家审查、反馈,指导教师修改,并提交最终选题(三审稿),同时上传至电子系统。 4.12月12日(第16周)后,进行开题准备,教师指导、审阅开题资料。 5.上述材料电子版、纸质版(1份,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行政楼202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