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国家基金项目,培养高素质学科队伍,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字〔2020〕36号),现就校预研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国家基金预研项目,旨在通过支持围绕重点学科基础理论、经济与社会发展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我校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基金等高层次项目申报中的立项率,调动广大教师申报国家基金项目积极性,带动学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上一年度申报国家级项目未立项;
(二)选题符合国家基金设立的有关精神;
(三)有持续开展研究的可行性规划且认真实施;
(四)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且有充足时间保证。
三、学校设立的国家基金预研项目,以三年为一研究周期。学校每年设立预研项目数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四、申请预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预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预研项目的申请。申报人需承诺预研项目一旦立项,在预研期间坚持深入研究,持续提高项目申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