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依据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确保正常教学秩序,结合金融学院实际,特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一、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文剑
副组长:尚运生 阴 琰
成 员:教学办公室主任( )
教研室主任(高勇 黄祖梅 牛海霞 张红星)
辅导员(李幸霞 周隆基 邵敏 徐鹏真 唐楠 李慧敏 董浩允)
二、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保障金融学院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线上教学工作秩序的正常、有序、稳定。
三、线上教学
(一)工作原则
任课教师准备至少1个月的线上教学内容。以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与学改革创新,推进教学方式变革,采取“开学不返校,网教不停学”模式。确保按时启动线上教学,并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二)线上教学开始时间
2021年8月30日(星期一)
(三)线上教学方式
1.直播
任课教师按照课表上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雨课堂、学习通、钉钉等平台)进行课程讲授,可以是视频直播,也可以是语音直播,学生实时收看或收听。
2.录播
任课教师事前录制好每周的授课视频,或者配合PPT录制好讲解语音,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或其他视频网站,学生在指定教学周内完成自主学习。教师在按课表上课时间远程答疑和辅导。
线上教学不止在线直播教学一种方式,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教学方式,以达到教学效果为目的。除了在线直播外,也鼓励录播方式,例如,“PPT+语音”“PPT+远程会议”“录制视频/音频+在线辅导”等多种方式。鼓励教师不拘一格,开展教学创新,探索行之有效的线上教学方式。
(四)线上教学培训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参加雨课堂、学习通、钉钉等线上教学培训工作。建议任课教师采用多种平台实现线上教学。
(五)多种资源保障线上教学
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河南省推荐的其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
(六)线上教学方案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任课教师选择合适的线上教学方案。
(七)工作进度及分工安排
1.8月25日前线上教学前期准备
(1)学院工作
1)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成立金融学院课程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任成员。
2)8月22日前,收集并审核完成开设每门课程(含公选课、辅修课等)的线上教学形式、班级联系方式和暂缓开设课程调整方案。
3) 8月23日前,学生管理人员完成对每位学生居住环境的核查,确认因疫情影响无法进行在线学习或居住地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信息(如有无WIFI,有无电脑等),并逐一提出解决方案。
4)8月25日前,确定线上教学技术支持团队。
(2)任课教师线上教学准备
1)8月21日前,确定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线上教学方式、班级联系方式或暂缓开课调整方案。任课教师须准备多种教学手段,确保所有学生能够参与教学。
2)8月22日前,围绕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科学制定教学日历、过程考核方案和成绩评定方案。
3)8月24日前,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为线上教学做充分准备。在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前,应充分考虑学生无法领取教材的实际,搜集现有优质平台等上的优质资源,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作好足量的视频、音频、PPT、电子教材(讲义)、扫描和翻拍的图片、作业等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并上传至所采用的线上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务必注意: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4)8月25日前,对不熟悉线上教学软件使用的教师,必须根据选择的线上教学方式参加相应平台培训,熟练掌握各种功能和使用技巧。已经具备相关软件和资源平台使用经验的教师也要提前准备,探索与线上教学相适应的全过程考核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
(3)学生线上学习准备
1)8月22日前,及时报告居住地环境,积极准备参加线上教学,如有困难,应如实提出。
2)8月24日前,根据所选课程的联系方式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根据任课教师要求,下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等上的各类教学资料。
2.8月26日-8月27日线上教学测试、准备阶段
(1)学院工作
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课程的测试工作;及时收集线上教学师生反馈问题;开展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工作。
(2)任课教师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组织教学班所有学生进行线上教学测试。
2)测试本课程拟采用的所有线上教学手段和平台的可用性。
3)向学生说明调整后的线上教学安排。
4)及时反馈问题,包括未上线学生情况、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5)原则上,测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
(3)学生
1)按原课表上课时间参加所在课程的线上教学测试。
2)按任课教师要求提前下载所需教学资料。
3)如实向任课教师反馈线上教学所遇问题。
3.8月30日线上教学正式启动
(1)学院工作
开展线上教学课程质量的监督工作;激励教师全力投入线上教学;及时总结优秀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2)任课教师
1)按照教学周次及调整后的教学安排按时保质完成教学任务。
2)认真细致做好线上教学准备,注意线上教学安全。
3)以此为契机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建设好在线课程。
4)注重过程管理,严格考核要求。教学过程中,应对线上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课程考核可通过线上工具开展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过程性学习和考核记录,并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佐证材料。
5)在线上教学期间,如果发起需要学生在线参与的直播、练习、音视频会议等活动,应在原课表限定的时间内实施,以免造成不同课程之间的冲突。
6)不得以仅仅给学生发资料自学来替代线上教学,不论采取哪种教学方式,均要加强对学生的在线辅导。
7)对于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学生,要充分考虑因线上学习条件不便带来学习效果差异,加强辅导和寻求替代方案,避免出现学生单纯因为学习条件不便而造成考核成绩差异的情况。
(3)学生
1)积极主动按照原课表及课程线上教学安排进行学习。
2)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的,应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接受任课教师其他形式的教学指导。
四、线下返校复学复课
(一)开学时间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学生开学事宜。
1.严禁学生提前到校。在开学时间没有确定前,严禁任何学生提前到校。
2.暂缓报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应暂缓报到,线上办理请假手续:
(1)假期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居住、停留的学生,以及尚未解除公共交通限制地区的师生,根据当地政府要求,可以暂缓返校;
(2)属于确诊或疑似病例,或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尚在隔离观察期的老师、学生,暂缓返校。
(二)做好师生返校前的各项工作
1.开学前的摸底筛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师生返校前14天地域分布、核酸检测、人员流动、返程信息及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对于在疫情高风险地区居住、滞留或与其人员密切接触14天后有不确定情况者,直接告知本人在当地继续留观,等身体无异常反应(发热、咳嗽、胸闷等)或疫情解除后方可返校。坚决不允许患病、疑似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进入校园。对于身体健康可正常返校的师生,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及有效询问,无异常者按照学校规定方可入校。
2.加强师生心理疏导。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做到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作用,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疏导,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减少学生恐慌心理;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做好开学期间报到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安全
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师生返校的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四)学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
1.学生返校后,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金融学院的疫情防控工作。
2.禁止开展与参加大型集体性活动。疫情未解除,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如集会、讲座、比赛等;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大型教学、科研等活动,不安排学生外出参加比赛等活动。结合学生特点,积极开展读书、征文等非聚集型活动,进一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五)学生返校后的课堂教学
学生返校后,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做好金融学院的课堂教学工作。
1.对教学的日常管理。根据学校发布的相关要求,教学日常管理及教师调(代)课等通过网上办公。确需提交纸质材料者,严格按照学校相关防疫程序、要求办理。
2.针对在外地被疫情管控不能返校上课的教师,原则上可以由讲授同一门课程的教师代课;其他情况,按照学校要求合理安排。
3.特殊情况处理
对于个别未能参加网上教学的学生,学院安排课程组老师加大对前期确有困难没能参加网络学习的学生的帮扶力度,确保每名学生较好掌握已学的知识和内容,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确保学业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院长任组长的秋季开学工作领导小组,指挥组织协调相关教学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扛牢政治责任,严格落实防控任务,擦亮政治本色,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本方案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障。
(二)强化教学督查
金融学院督导组严格对线上课程、线下教学的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宣传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尤其是德尔塔病毒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师生参加学校安排的线上健康教育课及专题讲座,做好开学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学生传染病预防知识水平和自我预防能力,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四)关注和监测返校师生健康状况
1.健康监测。做好师生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疫情报告工作。师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要主动及时报告给学院领导、辅导员、本学院疫情联络员。由疫情联络专员按有关要求报送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并及时将患病师生就医诊治排查,并按要求进行相应跟踪观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2.疑似病例隔离。师生员工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第一时间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根据情况进行隔离并转诊,参照有关规定办理病休手续,督促患病师生规范治疗。
3.确诊病例治疗。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及疑似病例,立即上报学校。
4.疫情应对。若发生疫情暴发流行或接到上级相关部门疫情预警报告,学生处、校医院应按疫情报告程序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属地疾病控制部门,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向学校领导小组提出应急预案建议,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学院和教务处在必要时可提出申请调整教学方式和方法,经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6.疫情收集上报。人事处、学生处、校医院负责全校疫情收集、上报工作。
(五)责任追究
按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的落实。有下列情况经查证属实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依照学校有关问责管理规定予以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规定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1.在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发现、诊治、防控等过程中,对发现疫情后隐瞒不报、谎报、漏报、迟报的责任人或因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大或暴发流行的责任人;
2.若相关师生已知自己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不报或出具虚假证明,仍然坚持集体学习、生活,造成传染病例扩散、疫情扩大的。
3.被确诊住院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不服从医院治疗、管理,擅自回校学习、工作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