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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条例(试行)
2021-02-27     (点击: )

 

毕业实习是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提高德育素质和心理素质的重要途径,对增强学生实际工作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金融学院为加强毕业实习的安全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毕业实习的顺利进行,加强毕业生实习管理工作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基本要求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毕业实习工作,以达到学以致用的应用型金融人才培养目标。

2.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切实做到毕业实习与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

3.实习组织形式以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以校、院安排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实习为集中实习,分散实习以学生自主实习形式进行.

4.毕业实习采用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专业特点和相关实践条件确定。

第二条 学院职责

根据金融学院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建立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校内、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并做好以下工作:

1.制定实习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和方式、实习纪律、考核办法、实习时间分配等。

2.选派熟悉业务、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毕业实习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

3.监控实习过程:召开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走访实习基地,作好走访记录。对学生自主实习,一般应安排指导老师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走访或电话咨询,做到有记录。填写毕业实习统计表。

4.完成实习总结:召开毕业实习经验交流会,完成实习总结报告,表彰学院(部)优秀毕业实习生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第三条 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制定实习进度计划:按实习大纲要求,结合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实习计划并合理安排实习进程,组织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具体落实。

2.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管理、实习纪律,协助实习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3.指导学生实习:实习前布置实习任务,实习中走访实习单位,填写教师检查指导学生实习情况记录表,实习结束填写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向学院(部)推荐优秀实习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

第四条 学生实习须知

.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签订《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院三方实习协议书》,分散实习学生签署并提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届毕业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

.所有参加实习的学生都要和学院(部)签订本科生毕业实习承诺书,承诺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遵守实习纪律、完成实习任务。

.严守实习纪律: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实习纪律和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执行请假制度:实习期间不得缺勤,如有特殊情况须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三天以上由学院(部)教学院长批准,同时将审批的请假单交实习单位备存。未办理请假手续按旷课处理。

.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由所在学院(部)批准,制订严密的个人实习计划,在实习纪律、实习工作等方面加强自我监督与约束,切实注意实习期间的个人安全,保障毕业实习质量。

.完成实习记录和实习报告:实习期间,应按学校规定认真撰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周志》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

第五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周志》填写要求

1.学生参加毕业实习前,向学院申请领取《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周志》,并完成登记实习单位、个人、实习工作岗位和实习周期等信息。

2.《实习周志》的撰写,要求实习生本人撰写,不得抄袭,不得打印,不得代写,字体工整,板书干净整洁。

3.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语必须有单位带队老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后生效。

4.学院指导老师评语亦须有我院实习指导老师本人填写,并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成绩评定

.学生实习成绩分为两部分:即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和学院指导老师评分。两部分评分均为百分制。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评分项目分值分配进行评分,各评分项目评分不得高于各项最高分值要求,总分不得超过100。实习单位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成绩。

.学院指导老师评分亦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评分项目分值分配进行评分。计分项目为三项:第一项对应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分的总分,实习单位总分按照第一项分值比例计算填写;第二、三项评分不得超过各项(20分)分值分配。

4.实习最总成绩为学院指导老师评分“实习成绩”项分数。实习成绩经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后生效,并将其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第七条 实习材料归档

学院(部)保存的毕业实习材料包括每个学生提交的本科生毕业生《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院三方实习协议书》(或《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届毕业生分散自主实习申请表》)、《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周志》和《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归档。以上材料除《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实习报告》提交两份外,其余材料均提交一份。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院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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